一是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家校联系。组织各学校对留守儿童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要求班主任做好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工作,把每一阶段的在校学习、表现等情况及时向家长汇报,达到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目的。二是进行心理辅导,促进健康成长。通过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着重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及时引导纠正他们的错误行为,解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三是积极创造条件,营造和谐环境。要求各学校在举办文艺晚会、体育竞赛、读书活动、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活动中,积极为留守儿童的自我展示创造条件,培养他们的自信心、相互合作的团队意识,营造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四是加大帮扶力度,落实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重点照顾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确保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