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一村一策,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审批改造一个,根据每个城中村的不同特点,采用招商改造、自行改造和委托改造等多种方式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二是对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或城市重点道路区域,一律由政府统一进行招商,高标准进行改造。三是对用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设施落后,居民集中,破旧房屋较多,当地居民又无能力自行改造的城中村,采取居民委托,开发商垫资开发的方式进行改造。四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有能力自行改造的,允许其在政府的统一管理下进行自行改造。截止目前,该局协助县政府共谋划城中村改造项目26个,规划用地2348亩,涉及被拆迁居民3174户、拆迁面积63.56万平方米。目前,已累计完成拆迁面积16.98万平方米,新建成安置房面积13.7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安置房3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