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自身建设助增收。结合工作开展需要,强化自身业务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专家辅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税收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为税收收入增长夯实征管基础。二是强化税收基础管理保增收。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监控,对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算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服务,实现每一时点的每一幢楼、每一套(间)房的状态都在跟踪服务之中。按项目建立税源档案,对房地产企业设立登记、土地交易、建安工程、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交易、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所有涉税数据进行登记。在征收单位设立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收台账,建立房产、土地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了“三个统筹”,即统筹各税种的管理,统筹征、管环节的管理,统筹关联行业的税收管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促增收。定期与住建、国土等部门交换信息,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度工程立项、新建、跨年度工程、经济适用房审批等信息,加强信息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地下工程”,为防止漏征漏管,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管质量提供信息保障。四是强化执法效应扩增收。将涉税资料的日常审核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将票、账、表等资料进行逻辑相关分析,将低于预警指标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及税收跟踪重点对象,以便有针对性地实施税务约谈,及时进行纠正,使纳评估工作发挥效应。深化“以票控税”,对代开票纳税人,严把资料审核关。对自开票纳税人,须发票所审核、主管局长签字后方能领票。不定期检查房地产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最大限度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流失,有效督促企业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地方各项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