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的理念,树立服务意识,促使全体人员把服务理念自觉由“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二是完善限时服务制、延时服务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规范,不断细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营造良好服务环境。三是不断细化服务步骤、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实现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目标。四是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内外并举对税收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定,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健全税收服务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面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