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层层签订管理责任书,严防失真、泄密问题发生,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二是坚持突出职能。根据国税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纳税人最关心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在保守秘密的前提下,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立体公开。通过系统内外网、公告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等载体,将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国税征收政策、征管流程和服务承诺引导,确保纳税人明白纳税,同时提升国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