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监察中心依据《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的要求,对我县的平煤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襄城县紫云山焦化有限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指导,发改委积极配合。
这次监察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节约能源法》和《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从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管理制度情况、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节能责任目标任务和编制节能规划情况以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
监察结束后,省监察中心将会同县发改委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