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县住建局于日前向各建安施工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各建筑企业开展八个方面的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各施工项目部、责任人、专职安全员等持证上岗情况;按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及验收手续情况;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落实文件规定情况;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各在建工程自查自检安全事项及资料归档情况;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配备及职工宿舍、食堂、卫生管理情况。通过企业自查整改、自我验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住建局将在各施工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取定时、不定时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建筑工程进行督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落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坚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