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学习《消防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做到熟悉火灾原理,掌握救灾方法,增强自救能力。三是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针对各学校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考评机制,列为创建“平安校园”和“文明学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把消防安全条件作为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