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即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使该《条例》深入人心,贯彻落实好豫交[2010]75号《关于宣传贯彻〈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通知》精神。近日,县交通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贯彻《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活动。一是组织农村公路管理所、路政管理所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农村集贸市场、货物集散地,充分利用路政宣传车、宣传横幅、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条例》走进各乡镇,做到家喻户晓。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进行专门学习,做到人手一本学习资料,组织大家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的必要性及《条例》解决的法律问题等内容都做了详细的学习,为交通系统工作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史上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分别从规划和建设、养护、资金筹措和管理、公路管理和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农村公路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填补了我省村道养护、保护主体不明确的立法空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农村公路发展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将有力地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