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新闻部、专题部、外宣部、《百姓生活360°》栏目组每周选题进行集体预审,对不符合新闻宣传纪律要求、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决剔除;对发布的广告,必须手续合法完备,内容积极健康,否则,坚决不予受理。
二是规定凡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发布的新闻、专题、广告、电视讲话、答记者问、飞播字幕等,必须真实、用字准确、表达规范,画面要清晰,符合健康向上的审美要求。
三是凡需要重播的节目必须由所在部室报总编室,由主管宣传领导审批,并经局编委会再次审看把关签字后方可播出。需要添加或修改内容的,必须符合新闻宣传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