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互助互爱精神,帮助职工解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县供电局设立职工互助基金,并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其使用和管理。
一是互助基金会下设调查组、监督组两个工作机构。调查工作由互助基金会派出的调查组负责,监督组负责基金使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透明、阳光操作监督工作。二是明确了互助对象为本局正式在册职工,对会员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因病或正常死亡,符合殡葬政策规定的,一次补助1000元。三是职工互助基金由工会委员会设立专用账户统一管理,建立花名册和互助基金保险卡,办理相关手续,建立档案,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权监督基金的收入和使用,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检查。四是领取补助金时,必须出具正规医疗部门的鉴定书、相关部门证明和基金会研究意见证明。五是该局工会每年公布一次资金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接受会员监督,基金只用于会员发生特殊困难的经济补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挪用。 (供电局:孙新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