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及时分解下达收入目标,把收入目标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主要内容。二是做好收入分析和预测。按月分析通报收入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组织收入督导工作制度。每位局领导和分管科室分包一个税务分局,定期开展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工作督导。四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控管。把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24户重点税源企业作为分析监控的重点,按月进行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税收情况分析,及时把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化为税收收入,促进收入工作。五是以稽查促收入,以整治促收入。开展税源清查,抓好税收专项整治,积极发挥重点稽查作用,把税负偏低、销售收入与税收的增长不匹配的企业作为稽查和整治工作重点,促进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