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襄城 > 部门动态

县司法局“五化”标准创建省示范司法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12-07 08: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的通知》,开展了以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司法所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为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一、加强组织建设,实现组织机构正规化

目前,该局在全县16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司法所。各司法所接受县局的直接管理和业务指导,并全部按要求建立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等机构,使该县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干部队伍专业化

2007年底,在局领导大力争取下,县委、县政府为16个基层司法所解决了48个财政全供编制,并通过考试和竞聘方式将编制落实到人;2008年初经过所长竞聘和双向选择,实现了人员的固定和优化配置,为该县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该局各司法所干警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所长具有法律大专学历。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精通、工作熟练,特别在调解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中,善于抓住问题关键,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起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业务建设,实现业务工作规范化

1.该局各司法所从组织网络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员培训工作、探索调解工作新渠道、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1至10月,全县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126件,调成2085件,调成率达98%。通过调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1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2件,阻止群体性上访6起35人。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建立健全组织,做好帮教工作。全县16个司法所完善了乡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行政村也成立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2009年该县刑释解教人员167人,均对其进行了安置帮教,安置率达到98%,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三以内。

3.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委换届工作,各司法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为普法和依法治理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4.另外各司法所在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

为保证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好,落实到位,该局精心指导各司法所统一制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例会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纪律等多项制度并公示上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

五、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三个到位”,全面实现标准化。

一是办公用房到位,该局积极利用“两所一庭”国债资金建设项目,为16个基层司法所建成具有独立产权的业务办公用房,面积均在12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所长室、接待室、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一应俱全。二是办公设施到位,多方筹措资金,为16个司法所购置了办公桌椅80余套、电脑16台、档案柜36个,制作了高标准的业务版面200余块,部分所还配备了警用车辆,并统一了标识牌,门牌和徽标。三是办公经费到位,虽然襄城县这几年经济发展迅速,但全县大部分乡镇办公经费依然紧张,然而由于该县各司法所工作的突出成效,加之局主要领导的多方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对于司法所的工作非常支持,司法所经费基本得到了解决。

目前,襄城县16个基层司法所全部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司法所”,实现省级文明司法所创建“一片红”。16个司法所29所次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32个单位和个人荣立三等功,47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近年来共有9名同志被县委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充分显示了襄城县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司法局:吴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