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我县供电局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办与检查,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发现(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流程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数据库,做到“一患一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治理方案、验收报告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四是该局安全监察部根据经责任部室报告后掌握的事故隐患信息情况,以《隐患通知书》形式进行督办。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五是该局规划发展部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实行经济处罚。六是对瞒报事故隐患,或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本局《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从严处罚。(供电局:孙新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