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爱心,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心系当事人,怀着同情之心把他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处理。
二是耐心,在调解过程中,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耐心跟他们进行交流、沟通。
三是信心,要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四是诚心,要真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五是公心,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始终把公开、公平、公正作为基本准则来对待矛盾双方。
通过推广“五心”调解工作方法,2009年截至目前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2122件,调成2080件,调成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