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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局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11-23 09: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县供电局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实现了连续5年电力设施“零被盗”,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该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协调、组织工作,形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各级领导和各部室人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制定完善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在各行政村和台区喷刷了永久性“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栏”,将有关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一些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给国家,给自己造成严重危害的典型案例制成录音带,利用各村广播进行了宣传,并统一制作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挂图,由农电员工负责轮流在各台区、乡镇、集会、学校进行宣传,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效果。

二是建立护线机制,确保线路安全。为防止电力线路、拉线被盗造成的倒杆断线事故的发生,提高供电可靠性,该局于2005年10月初开始着手成立电力设施保护专职巡线队的准备工作。通过培训、考试、考核,择优聘用了本局内退职工闫学珍、刘建勋等六位同志组成电力设施保护专职巡线队,发挥他们的余热。本局安全监察部与全体电力设施保护专职巡线队队员签订了《返聘人员巡线用工协议书》和《电力设施保护专职巡线队工作目标责任书》。用工协议书明确了巡线队人员的报酬和两者之间的聘用关系。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巡线队制订巡线时间安排表,按时开展110千伏过境线路及其附近的35千伏、10千伏线路巡视工作,保证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加大技防投入,严格落实奖罚。该局对所管辖的线路和配电变压器投资180余万元,采取了加装防盗锁、防盗报警器和防盗拉线等技术措施,防止线路设备被盗。并与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巡线机制,明确责任,提高巡视到位率、周次率。实行责任分解到人,分片包干,每季度考核一次,落实责任,严格追究,重奖重罚。建立健全了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基金,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供电局:孙新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