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襄城县供电局利用周休日时间,组织召开有供电所长、配电班长和安全员参加的营销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反思会,明确提出实行违章警告戴牌制。
该局实行违章警告戴牌制,即给基层班组配发若干个“违章警告牌”,由实施后第一位或第一起违章员工进行佩戴。佩戴“违章警告牌”的员工在找到下一个违章人员时,警告牌才能摘下来,并转达给下一位违章员工佩戴,依此类推,达到本局内部互相监督之目的。在营销班组建立安全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员工违章的事实及佩戴“违章警告牌”的天数和次数。对员工的违章情况和佩戴“违章警告牌”的天数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并与员工经济挂钩进行奖罚,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供电局:孙新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