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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精神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09-30 08: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9月29日,县委全会结束后, 县民政局立即于9月29日晚召开党组扩大会和中层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县委书记崔国欣、县长苏建涛的重要讲话,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民政部门的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把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全会、市委和 县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纳入局党 组中心组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实质,迅速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凝聚到抓民政促发展上来。
   
二是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按照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50元的标准,在国庆节前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庆、祥和的节日。
   
三是继续抓好全县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 对主体完工的敬老院,抓紧完善配套设施,对正在建设的敬老院,严格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和定期督导制,抓好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年底前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0%。
   
四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导正在街头流浪的城镇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排他们的基本生活,让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年以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和双节期间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是以“4+2”工作法在全县16个乡镇435个村委会强力推进和城乡低保为突破口,坚持抓好民政工作的攻坚工程,大干90天,为稳定许昌市、襄城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六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 县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要求。继续发扬民政部门的好传统、好作风,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双节”期间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坚持不懈抓好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确保县委、 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民政部门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我县民政事业健康、科学、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