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实事。主要内容包括:设立法律进乡村(街道)咨询服务站点,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等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对年老、残疾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或上门服务;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一律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法律援助中心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的受理点;在全县43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帮助两劳回归人员解决就业,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司法行政助理员并指导他们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协调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法制宣传大篷车队,建立法制宣传长廊,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二是积极开展“四大工程”。通过强化开展“律师进企业工程”从法律角度帮助全县企业有效实施经营管理,化解劳动争议,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新农村”工程,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每月一次的入户走访或法制讲座客观、准确、及时地解答了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同时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弘扬了正气,伸张了正义,保护了弱势群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开展“千村万户大调解”工程,有效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调解了多起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农民工权益、安全事故赔偿等易激化的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四不”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