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对全乡燃煤主体再摸底再排查,并建立燃煤散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台账,对全乡散煤使用数、使用量、采暖炉具等具体情况登记造册,确保燃煤散烧工作精细化管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清洁能源、清洁煤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提高认识,形成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到“清洁煤”工程;同时,继续巩固拓展‘双替代’工作成果,扩大电代煤、气代煤范围,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群众参与‘双替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巡查力度,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全乡的燃煤管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发现经营摊点、饭店、浴池有使用燃煤现象,立即进行取缔;同时对已取缔散煤销售点开展回头看,杜绝死灰复燃,对流动销售散煤的商户进行查处,发现销售非洁净性煤的立即予以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