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小组,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村级卫生管理制度,对村内道路命名,制作路牌清晰标注清洁责任人、卫生负责人,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乡保洁员的作用,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员,对各村道路定时定点清扫,强化日常保洁,确保日常保洁无盲点;同时,全乡各村以主干道、公路沿线为整治面,重点对垃圾死角、路面堆积物、废旧秸秆、枯枝枯叶等进行清理清运,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随意乱扔、乱点现象。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督查组,采用实地查看、视频监控等多种督查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依据督查结果进行严格奖惩,有效推动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