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建强组织。镇级成立治安巡逻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建15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及时向群众开展法制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对镇区和各村交界地带进行治安巡逻,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各村(社区)建立不低于5人的治安巡逻队伍,对重要时段、路段,重大节庆期间,易发案部位开展经常性夜间巡逻,排查治安隐患,及时处置突发问题和矛盾纠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镇村治安巡逻队在镇综治办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派出所做好队员岗前培训,科学调配人员力量,结合发案数量、特点、规律,定期制订、调整巡逻方案,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镇村两级巡逻队采取定点哨与流动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逻,做到治安高发时段、高发路段和要害部位无空档、全覆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机制,严格奖惩。为加强对镇村巡逻队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评,该镇抽调专人成立了相应督查考评小组,实行月考评和年底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巡逻队伍人员组成、器械配备、巡逻线路、台账及日常巡逻等情况开展考评。并注重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对优秀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倒逼各级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