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工作组织。成立征兵政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武装部牵头,抽调熟悉情况的管理区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预征对象进行政审。同时,加强全体政审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通过组织政审工作人员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严格政审程序。通过与征兵对象本人谈话、走访邻居等方式,了解预征对象的基本情况、真实意愿。同时,与其所在村、学校、单位领导座谈,掌握其社会交往、思想品德状况和学习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了解其真实情况,并通过公安综合信息查询平台,综合评定其表现情况。
三是确保人选质量。始终遵循“四个优先”“四个不定”的征兵原则,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入选对象,确保把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素质过关、日常表现优秀的应征对象选拔出来,向部队输送优质兵源。截止目前,所有预征对象资格初审已全部进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