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治安组织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村(社区)、站所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大工作宣传。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播放村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创建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加强矛盾调处。成立村级矛盾化解小组,村干部、老党员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发挥民间调解优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对调委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乡信访办和司法所解决问题,确保矛盾分层化解到位。
四是加强巡逻督查。严格落实乡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巡查制度,各行政村每天安排不少于4人的值班巡逻人员,坚持晚间治安巡逻;同时,每晚安排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对各村进行巡逻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旦发现有脱岗情况,及时上报,并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