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定格、定人、定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上一线、乡镇干部打先锋、村级组织冲在前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力15000余人次,投入资金320余万元,用于购置垃圾箱,购买土方、苗木,清运积存垃圾、雇佣机械设备等。整治路边排水沟9公里,新修下水道3000多米,硬化道路500多米,沿街墙体涂白10000多平方米,打造文化墙20多幅,清理垃圾死角1000余处,清运垃圾9000余方,种植绿化苗木20000余棵,治理坑、塘60余处,清理不规范灯箱广告180余处,清除“牛皮癣”、小广告1万多处,拆除私搭乱建48处,搬迁占道经营商户70多家,镇区主干道道路,两侧新铺柏油路3400多米、道砖500多平方米、道牙3000多块,新建花池3000多米,整修下水道2000多米,新建绿化带2000米,对绿化带补植补载苗木8000余棵,实现了人居环境大转变。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事有人抓、活有人干、问题有人管,推动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切实走出“整治---反弹---整治”的怪圈。同时在全镇范围内按照人口比例配备保洁员和管理员19名,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清理力度,真正做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垃圾日产日清。
四是严格督导奖惩。建立保洁签到制、督察制、淘汰制、奖惩制等各项制度,对各行政村采取每周一督查、每月一排名等方式,强化对改善农村环境工作的管理力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对工作先进的行政村进行表彰,对工作效率不高的行政村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