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以管理区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严格问责。
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村大喇叭、公开栏以及微信、QQ等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在乡社保所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是全面排查。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各区委书记为责任人,由社保所和各管理区结合,在8个管理区全方位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排查,重点对区域内的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筑工地等用工单位进行排查,及时掌握用人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妥善处理发现问题,全乡共排查用工单位26家。通过排查,截止目前,该乡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