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排查。明确村级组织、各责任单位的责任主体,在辖区内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
二、鼓励举报。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整治“小散乱污”企业的重要意义,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公众举报监督作用,形成全民治污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执法。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整治,加强指挥调度,安排经费予以保证,强化整治措施,对取缔关停对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不配合整治工作的依法予以法律警告或处理。
四、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环境监察网格责任制,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防治“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