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村民事务相结合。该乡积极对“社会法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及时在群众家门口将各类纠纷化解掉,并能够及时履行,便于问题的快速解决,调处纠纷方式方便、高效、成本低,有效地协助村委进行村务管理。
二、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宣传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发放法律知识小手册1200余份,使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从而更好地懂法、守法、用法。
三、与信访稳定相结合。积极与信访工作人员协作,充分发挥“社会法官”作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真的审查、认证,让当事人把事实讲清、把理由讲透,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案外和解工作,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