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督查工作。成立专业督导,定期和适时对全乡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对保洁人员实行分片、分包路段责任制。切实做到环境提升过的村保洁员分片、分包路段责任明确。
三、明确保洁员工作时间点。确保每日工作时间内的卫生清扫,准时上下班,不许脱岗漏岗。
四、实行奖惩机制。对督查工作中出现一次不合格的,对保洁员进行口头批评,对二次不合格的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对于三次不合格的直接取消保洁员的资格,并扣发当月的工资。
五、实行各行政村评比制度。每季度对全乡27个行政村进行集中打分评比,评比末位的村支书要在评比大会上做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