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汾陈乡召开精准扶贫专题会议,对全乡前期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进行再识别、再核实工作。
会议要求,30个行政村要严格按照国家贫困户识别标准,对扶贫对象进行再识别、再核实,凡是存在拥有小汽车及客货营运车辆、门面房、大型农业机械;家庭成员及其子女属财政(含国有、集体企业)供养人员;在县城或县级以上城市购置有房产的;家庭住所建有楼房的;其他明显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等情况的,一律不能认定为贫困户。
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强调各村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精准再识别、再核实的意义,精准锁定真正的贫困对象,不落下一个真正的贫困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不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进行脱贫管理;强化督导检查,乡扶贫办组成督查组对30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再识别、再核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贫困对象识别精准、信息填报真实准确、资料上报规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再识别、再核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