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主体。镇党委高度重视“小微权力”监管工作,突出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专题研究,完善“小微权力”的清单内容、运行程序和监管途径。同时,明确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小微权力”监管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职责权限,保障阳光运行。以权力清单的形式,明确各村(居)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处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权限,通过规范运作流程、及时公示公开、定期督查指导等方式,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管,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三、营造良好氛围,奠定群众基础。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公告的方式,结合短信、微信等科技平台,加大“小微权力”方面的宣传,让群众对其内容、操作程序、监管方式等有深入的了解,为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