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召开机关干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切实做好镇辖区内农民工维稳工作。
二、落实责任,深入一线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企业或建筑工地归属地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一线,边排查边调处,对复杂、疑难案件,落实领导包案,限期解决,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
三、加大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组织工作人员到多家企业和建筑工地,向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须知》等资料,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强化督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用工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对使用农民工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控。同时,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用人单位的举报。对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