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营造舆论氛围。成立领导组具体负责管理布局,将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地头,落实到个人。二是活化经营机制,调动参与积极性。在继续实行全民参与的同时,进一步活化经营机制,坚持林木产权明晰化、制度化,按照“先确权、再设计、后造林”的原则,落实林权私有化进程,鼓励社会投资造林绿化,做到明晰产权一处,造林一处,真正做到林、农连心连利。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快造林进度。按照“政府组织,干群共建,镇村联动,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督查组,进行不间断督促检查,对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进度缓慢、质量差的行政村及镇政府相关人员,责令整改,限期完成,并将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中心工作综合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