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城镇建设贯彻实施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将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实行班子领导联系项目制度,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各行政村(社区)协助做好征地拆迁、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二是坚持市场经营,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镇建设投融资模式;推进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中心镇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法推进项目土地征收。三是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宣传报道力度,着力宣传城镇建设的总体安排和重要意义、各基层单位狠抓落实的进展情况、群众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建设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政府、企业、群众“三位一体”推进的工作氛围。重点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引导,全面宣讲政策,努力实现“要群众支持配合”向“群众主动支持配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