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村民事务相结合。积极对“社会法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及时在群众家门口将各类纠纷化解掉,并能够及时履行,便于问题的快速解决,调处纠纷方式方便、高效、成本低,有效地协助村委进行村务管理。二是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宣传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发放法律知识小手册1200余份,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与信访稳定相结合。积极与信访工作人员协作,充分发挥“社会法官”作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真的审查、认证,让当事人把事实讲清、把理由讲透,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案外和解工作,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