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五保、低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五保和低保覆盖面,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工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二是对五保、低保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一类是长期保障对象,即孤、寡、呆、残的“三无”对象;二类是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即收入来源比较明确、变化不大的对象;三类是不固定的保障对象,即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对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超过标准的及时停止,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三是部门联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资金监管机制。为确保五保资金不挪用、不截留,该镇纪委、财税、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每月初定期对分散供养经费、敬老院集中供养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联合审查,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