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档案填写规范、资料完整、手续齐全。认真查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严格责任,搞好公示。民主评议结果由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否则不予认可。坚持“三榜公示”。一榜公示现有低保人员名单,二榜公示民主评议后低保人员名单,三榜公示报乡政府审核后低保人员名单。三是加强督查,严肃处理。在初审低保对象过程中,严格把关,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凡是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确保工作有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