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低保核查领导小组,各管理区区委书记、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坚持“分类施保、按户施保”的原则,把握好尺度,做到该享受的一定不能漏,不该享受的坚决取消。三是深入农户,查看家庭现状,掌握真实资料。四是建立首问负责制,责任到人。目前,全镇注销不合格农村低保140人,增加7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