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民政所、财政所抽出精干人员具体主办。二是多次召集乡村干部,安排各村让住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建房。三是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派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一一核实待建户的经济收入情况。四是公开核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