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专栏、组织包村干部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明确要求各行政村要本着群众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筹资,严禁强行集资、强行以资代劳,加重群众负担。三是各行政村的奖补资金优先用于解决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杜绝盲目攀比和形象工程。四是镇财税所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对各村筹集资金逐一核算,奖补资金支付一律实行报账制,做到专人、专户、专款,确保安全有效使用。五是要求各行政村严格按照“4+2”工作法进行筹资,并定期对奖补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镇纪委定期对各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在追回资金的同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