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分管副职为组长的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将畜产品安全知识制成卡片,发放到每个养殖场、养殖户,并在辖区各村、各街道张贴宣传海报。三是不定期对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私自购买或在饲料中投放瘦肉精或其它禁用药物、药剂的,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