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村级财务由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记帐,审核把关。二是要求各村报账员统一由村民委员会委员或村党支部委员兼任,并把每季度末后10天定为村级结帐时间。三是统一村级财务公示时间,每季度第一周必须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四是依托乡效能监察室,加强乡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取消村级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