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定各村将后备干部按在职村干部一比一的比例,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私营企业主、科技示范户、致富能手等群体中的优秀分子为主体,建立村干部后备队伍,并要求每村至少要有2名以上后备干部。二是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党支部或村委会挂职锻炼,跟踪实效。通过行之有效的多层次锻炼,提高村级后备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改善村“两委”班子年龄和文化结构。三是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严格管理和考核的同时,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使每一名后备干部都有危机意识。四是在调整换届时,优先从后备干部中选拔村干部。通过组织选拔和村民依法选举等途径,使一批后备干部走上了“两委”主要领导岗位,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