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落实《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依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邀请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全程参加工程招标工作,全面推行廉政工程、阳光工程。二是以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为切入点,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地促进了交通领域廉政建设的良性发展。三是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惩防工作的重点,紧密结合际,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