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以下五类信访问题纳入信访听证范围:反映的问题属于轻微违纪,一般不需要追究责任的;反映的问题复杂,易引起群众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的;举报人对办理机关已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继续上访的;涉及几个部门,职责不清、互相推诿,造成重复访、越级访的;经多次处理仍未息访的重大群体性信访件。根据拟进行听证的信访件内容,确定并通知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和单位。在听证时,协调信访人和被信访人面对面进行平等对话,双方现场陈述和申辩后,再依纪依法予以分析。听证后,经听证领导小组合议,作出处理结论,反馈给各方,并逐案做好记录和回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