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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行四项制度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09-10-22 08: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廉政合同”制度。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责任书,以遏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腐败行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跟踪督查制度。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资金管理情况,对参建各方廉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面对面、零距离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三是诚信档案制度。建立工程建设廉政档案,扩大建档范围,丰富档案内容。做好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发现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并采取针对性惩罚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源头监管。四是信息公开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电视、网站、公示栏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形式,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程进度,扩大公开面,有效杜绝“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