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工商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运用商标监管职能,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扩大商标知名度和品牌维权意识,用品牌打造新优势,靠品牌促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县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注册使用的“舒莱”商标、光明陶瓷厂注册使用的“唐峰”商标被我市认定为2009年许昌市知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