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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按照优化环境、提升效能、改进作风的要求,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杜绝违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一是明确执法职能和执法责任。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按照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对等的原则,逐项分解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及配合实施的执法职权和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股室和岗位并纳入政务公开范围。二是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与季度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联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面向社会开门评议,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电话征询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季度及年度综合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强化问责追究。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责令执法机关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执法责任人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等处理和相应的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