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八月份,我县共组织国税个体收入760万元,同比增收115.42万元,同比增长17.91%。其中,一般申报为411.07万元,同比增收57.07万元,同比增长16.12%;个体户均税负为371.23元,同比提高12.66%,个体征管未达起征点率由去年同期的65.40%下降到目前的55.47%,同比下降了9.93%。同时,个体登记率、准期申报率、滞纳金加收率、双定户销售收入超出核定20%补税率、处罚率等征管指标均为100%,在我市国税系统上半年征管质量考核中,取得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元至八月份,我县共组织国税个体收入760万元,同比增收115.42万元,同比增长17.91%。其中,一般申报为411.07万元,同比增收57.07万元,同比增长16.12%;个体户均税负为371.23元,同比提高12.66%,个体征管未达起征点率由去年同期的65.40%下降到目前的55.47%,同比下降了9.93%。同时,个体登记率、准期申报率、滞纳金加收率、双定户销售收入超出核定20%补税率、处罚率等征管指标均为100%,在我市国税系统上半年征管质量考核中,取得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