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向企业发放《联系服务卡》和《征求意见函》,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和麻烦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安排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到企业走访,排查、调处影响企业发展的矛盾纠纷,随时解答和受理法律服务事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定期到企业、建筑工地发放宣传页,进行义务咨询,为农民工开辟援助绿色通道;三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实行《服务质量监督卡》和《服务质量反馈卡》制度,及时了解服务质量和当事人的呼声;四是认真落实《河南省司法厅法律服务投诉须知》,使我县的法律服务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